29 Dec 2012 (星期六)
这晚,我和妹妹, 妹夫
(嗲地看孩子,够伟大了。) 带两位英国朋友去 pub 唱歌喝酒
(老外最爱喝两杯)。
招待我们的是妹妹住KL的女同学,巧合她约了三位我大弟的同学
(大弟的同学我没印象,小弟的同学就有)。换言之,那天在场的都是我的学弟和学妹
(包括我妹啦!),因此大家都称呼我
“家姐”~ 爽!
大家年轻人容易熟落,看他们喝酒像喝水似的,我不敢恭维。我酒量浅、心脏又不好,我很乖我没喝多,我也准备好替喝醉的人当司机。
我很享受唱歌的乐趣,这种传歌单等歌唱的pub ,以前我很喜欢光顾。躲在黑暗角落处,看住远处的电视银幕唱歌,也是一番乐趣。美中不足是等唱的份,等蛮久的。
我们一家和英国来的朋友,大家可有兴趣猜猜看,Ian 究竟几岁了。